• 教师教育信息公告

关于做好省教育厅2017年师范生培养质量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

来源:教务处2017-08-28130

各承担师范生培养的学院:

根据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师范生培养质量专项督查的通知》(浙教办函〔2017〕181号)有关要求,省教育厅将对我校进行师范生培养质量专项督查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督查内容

1、教师教育类师资队伍建设情况;

2、师范生教育实践开展情况;

3、对2016年督查整改情况进行“回头看”;

4、对“十二五”省级重点建设教师培养基地项目进行验收(我校为小学教育专业和学前教育专业);

5、对“十三五师范教育创新工程”项目建设申报方案进行现场考察(我校为小学教育、学前教育、物理学和科学教育、汉语言文学)。

二、相关工作

1、各承担师范生培养的学院先行做好自查和摸底工作,于9月15日前将《教师教育类师资队伍情况统计》(附件1)、《师范生教育实践开展情况统计》(附件2)和2016年督查整改意见落实情况以电子稿的形式发送至:scf@zjhu.edu.cn,相关支撑材料于9月20日前以书面稿的形式交至明达楼222办公室。

2、请教师教育学院将“十二五”重点建设教师培养基地验收的相关支撑材料,请教师教育学院、理学院和文学院将“十三五师范教育创新工程”项目建设申报的相关支撑材料于9月20日前以书面稿的形式交至明达楼222办公室。

教务处联系人:胡水星,电话:2321292;沈陈锋,电话:2321133。

 

附件:

1、     教师教育类师资队伍情况统计

2、     师范生教育实践开展情况统计

3、     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师范生培养质量专项督查的通知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教务处

2017年8月28日